重庆私人资金住宅公积金二手房借款请求条件
* 来源: 重庆私人资金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25/03/10 13:30:22 * 浏览: 24
重庆私人资金住宅公积金二手房借款请求条件
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、户口簿;
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如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才能,个人信用杰出,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;
按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,无滞纳欠(缓)缴状况,且接连缴纳住宅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;
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及其他资料;
借款人赞同以所购住宅作典当;
新买卖的二手房屋,以契税发票为准12个月以内可请求借款;
处理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不超过3次;
职工请求的住宅公积金借款全部还清后,公积金接连正常缴存3个月(含)以上,再次购房时可以持续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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